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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筑牢内需驱动发展根基

2026-03-23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江苏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积极主动解答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如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课题,探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在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结构调整深化的现实背景下,将城乡居民增收作为战略性工程全力推进,既是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塑增长动力的关键抓手,更是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生动实践。

新时代经济转型的必然要求

任何重大政策的出台,都离不开特定历史阶段的时代背景与战略考量。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当前节点提出并推进,蕴含着深刻的现实紧迫性与历史必然性,是政策逻辑、经济逻辑与民生逻辑的高度统一。

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能力的提升,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核心支撑。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将逐步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而居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则是消费扩容提质的根本前提。中国经济经过数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突破1.2万美元,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然而,长期以来形成的投资和出口驱动型增长模式,在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部需求波动加剧等挑战时,其可持续性受到严峻考验。与此同时,国内消费市场潜力虽大,但居民消费能力不足、消费意愿不强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制约了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在此背景下,通过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优化收入分配格局,进而激活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推动经济增长从依赖外需转向内外需协同发力、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驱动,既是应对短期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举措,更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战略抉择。

从“原则倡导”到“系统行动”的制度创新

与以往相关政策相比,此次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性质、范围、目标等多个维度实现了突破性跃升,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制度创新思维,标志着我国居民增收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

在政策性质上,实现了从“原则性表述”向“可落地、可考核的专项计划”转变。过往关于居民增收的政策,多以“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等原则性表述为主,缺乏具体的目标设定、路径规划和考核机制,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重形式、轻实效”“各自为政、缺乏协同”等问题。此次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作为一项专项战略工程,将明确设定阶段性增收目标,细化具体实施路径,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把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绩考核范围,形成“目标明确、路径清晰、责任到位、考核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这种从“原则”到“计划”的转变,不仅增强了政策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更体现了党中央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改革、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的务实作风。

在覆盖范围上,实现了从“聚焦特定群体托底”向“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系统性提升”拓展。此前的居民增收政策,更多聚焦于中低收入群体、农村居民等特定群体的增收减负,重点在于“托底保障”,对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容提质、高收入群体的规范调节等关注不够全面。此次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立足“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导向,打破了群体限制和城乡壁垒,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这种全覆盖、系统性的增收导向,既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又兼顾了不同群体的发展需求。

在政策目标上,实现了从“短期刺激消费”向“长效增收与分配优化并重”升级。以往的部分增收政策,更多是为了应对短期经济下行压力,通过发放消费券、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方式刺激居民消费,具有一定的短期性和临时性。此次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则立足长远,将“长效增收”与“分配优化”作为核心目标,不仅致力于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更注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这种长远目标导向,使得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不再是孤立的短期经济刺激政策,而是一项关乎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长期战略性工程。

多维度协同发力构建综合增收长效机制

未来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的实施将围绕扩大就业、拓宽渠道、强化保障、聚焦重点、融合消费等关键维度,构建多维度协同发力的综合增收长效机制,确保政策目标落地见效。

扩大就业与提高劳动报酬是增收的“基本盘”。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将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为抓手,全力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同时,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落实“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拓展多元化收入渠道是优化收入结构的关键举措。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来源仍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比相对较低,收入结构有待优化。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将着力拓宽居民增收渠道,促进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支持等政策,让更多经营者能够通过合法经营获得可观收入。同时,将积极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依法享有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等财产权利;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健全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机制,鼓励居民通过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获得财产性收入。

强化社会保障与再分配调节是解除居民消费后顾之忧的重要支撑。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居民敢于消费、愿意消费的重要前提。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将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等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将加大民生领域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倾斜,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救助等方式,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还将充分发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的调节作用,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合理调节过高收入。

聚焦重点群体与区域是提升政策精准性的必然要求。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将坚持普惠性与针对性相结合,既要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又要聚焦重点群体和关键区域,实现精准发力。在群体层面,将重点做好“托底”和“扩容”两篇文章:对低收入群体,通过精准脱贫成果巩固、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等方式,确保其收入稳步增长;对中等收入群体,通过稳定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减轻生活负担等方式,推动其规模不断扩大、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在区域层面,将把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与发展县域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培育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富民产业;同时,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让欠发达地区居民也能共享发展成果。

与提振消费深度融合是实现增收与增长良性循环的核心目标。城乡居民增收计划要助力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结构,推动形成“增收—消费—增长”的良性循环,筑牢消费这一经济增长主引擎的根基。该计划将作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核心组成部分,与促进消费升级的各项政策协同发力,一方面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让居民“有钱花”;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消费环境、丰富消费供给等方式,提振居民消费意愿,让居民“敢花钱”“愿花钱”。

总而言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既是应对当前经济挑战的现实选择,也是着眼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这一计划的落地见效,必将激活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推动经济增长模式实现深刻转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瞭新社)

作者:黄燕芬(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编辑:洛宇 责任编辑:王尔东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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