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2
军事设施是国家国防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队履行使命的基础支撑。军事设施保护,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深化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质效,要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军地各方力量,汇聚起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强大合力。
部队应尽好军事设施保护的“第一责任”。某地督促保护国防光缆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军地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某部作为国防光缆管理维护单位,存在日常巡查不够、未采取防护措施、对警示标识管理不到位等未充分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情况,在相关民事纠纷中被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责任。应当看到,各部队作为军事设施的管理使用单位,是军事设施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军事设施性能特点、所处地区民情社情,主动研判隐患风险、梳理多发问题,制订针对性保护措施。可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军事设施实施动态监测和智能预警,实现对非法侵入、窥探、破坏等行为的前端发现和及时响应,全面提升保护的预见性、精准度。
检察机关要当好军事设施保护的“公益代表”。2023年,昆明军事检察院与贵州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军事设施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国防利益,该案被评为2023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军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严厉追究损害国防利益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军事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与各级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形成“多层面构建协作机制、多领域开展业务协作、多途径维护国防利益”的协作新格局。
加强军事设施保护,既要靠外部发力,也要靠内部驱动,要坚持保护和教育协同发力,通过深化国防教育和法治宣传,使之成为军地各方、军民一体的自觉行动。部队要抓好所属人员的管理培训,讲清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保什么、怎么保、遇到问题怎么处理,引导官兵强化主人翁意识,自觉做好军事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也需加强国防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军事设施保护的重要意义和自身权利义务,提升广大群众的国防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
军事设施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军地检察机关、行政机关、部队官兵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只有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发力的治理格局,才能构筑起坚不可摧的保护屏障,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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